2006年10月1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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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劫前先买法律书看看会判几年
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储斌

  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要“判刑3到10年”,海盐县一名19岁的年轻人仍然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实施飞车抢劫,并导致2名女性受到严重伤害。记者昨日从海盐县公安局获悉,这名实施犯罪前还特意买来法律书“学习”《刑法》的年轻人已被执行逮捕。
  今年6月18日中午,海盐县武原镇红益村的路上,一名女性被从身后突然出现的骑车人抢去了单肩包,包里有价值1000余元的财物。由于毫无防备,受害者重重地摔倒在地,一侧肩膀骨折。据周围群众反映,作案的是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,骑辆黑色的踏板摩托车。
  就在海盐县公安局武原派出所对该案进行侦查时,6月22日和7月4日,在武原镇西郊和某健身俱乐部又连续发生了两起飞车抢劫案件,受害者均为骑摩托车的女性,其中一人由于没戴头盔,摔倒时触及头部,导致脑震荡,昏迷达4天之久。根据受害者回忆,作案者是个理平头的青年,穿格子衬衫,骑黑色踏板摩托车。
  海盐警方决定将三案并案侦查。后警方获悉,有只被抢的手机在海宁某市场出售,便顺藤摸瓜于8月24日将正在家中看电视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。
  在某服装厂打工的陈某平时喜欢上网、唱歌。今年五六月份,在跟朋友聊天中,陈某得知了有关飞车抢劫的“技艺”,于是决定去试试。为了知道抢劫会受到何种处罚,他还特意去新华书店买了好几本法律书进行“学习”。落网后他向警察“卖弄”:从后面抢的话定为抢夺,被抢者摔倒的话就定为抢劫。他还说,刚开始作案的时候,就知道会被判“3年以上10年以下”,但抢来的钱用光了之后,他又熬不住去抢了第二次,因为“这个钱来得蛮快的,蛮容易的,蛮好玩的……”
  海盐警方说,正是受害者的大意让陈某屡屡得手。应该提醒:单身女性在偏僻路段要特别注意身后的摩托车。另外,在发案之后,要尽量记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以及车牌号码。